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学生请假及考勤管理制度

 

一、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学院考勤纪律。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 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亲自报到注册,未经批准逾期回校注册者,按旷课论处(一天按6学时计),自每学期开学第一天起执行考勤,班长要认真填写考勤记录,每周末将考勤记录交班主任,并由班主任上交所在系(院)。

三、 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晚自习、顶岗实习、军训、政治学习以及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等,都应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四、 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有学院医务室或医院诊断书。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系主任批准;超过一周的,由所在系报学生工作部批准;超过十五天的由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长批准。

五、 学生因事请假,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证明信件等,两日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日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系主任批准;超过一周的,由其所在系部报学生处批准,超过十五日的由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长批准。

六、 学生请假批准后,本人应将请假条交给班长,由班长集中将请假条上交所在系部。请假期满要及时销假,哪一级批准,由哪一级销假。

七、 学生因病、伤等急事来不及事前请假者,须持有关证明按规定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八、 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上课或不能参加活动者,须持有关证明,根据请假的累计日数,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九、 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不听课、不参加活动者,按旷课处理。

十、 学生的考勤情况作为综合测评、各类评比以及申报助、奖学金的重要依据。出勤占课程考核总成绩的20%~30%,旷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按重修(补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