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为了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维护祖国的尊严、荣誉和利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安定团结。

第二条 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关注学院的建设和发展,通过正常、合理的途径反映意见和要求。不准无理取闹,干扰院、系、班级等地方的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三条 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关心、爱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及公益性的劳动;自觉打扫寝室、教室、公共区的卫生、热爱所学专业保持良好的师生、同学关系,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第四条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说谎、不虚夸,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第五条 注重个人品行修养,为人诚恳、谦虚谨慎、举止文明、待人礼貌尊老爱幼、尊敬师长不顶撞、不恶语伤人,不讲淫秽语言,不谈恋爱,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大力弘扬好人好事。

第六条 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做好两操,参年体育锻炼,保持身心健康不传播、观看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

第七条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遵守院、系的考勤制度,按时上课、听讲,认真完成作业不无故缺课,不抄袭、拖欠作业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舞弊行为的发生。

第八条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等物品不追求豪华,奢侈的消费不相互攀比,不借班级、系部之名,向父母等提出超越实际生活要求的费用。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不赌博、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在室内外、墙壁、建筑物、厕所、课桌上踢踩脚印和乱涂乱画不在公共场所起哄、喧哗严禁学生吸烟严禁男女学生不正当交往严禁偷窃和替人销赃、窝赃行为严禁在校外上网玩乐等活动。

第十条 遵守宿舍管理。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不搞超时娱乐活动,不打闹、高声叫喊不损坏和私自拆卸宿舍设备(设施)不随便进入异性寝室,不留异性和校外人员住宿按时就餐,食堂就餐用具严禁带寝室严禁乱扔废弃物、果皮纸屑,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学生公用品、日用品摆放整齐,保持美观大方,有条不紊。

第十一条 衣着整洁,朴素大方。学生在校期间不穿奇装异服不穿背心、拖鞋进入会场、教室、阅览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在校佩戴校徽。

第十二条 爱护公物,保护绿地草坪。爱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严禁损坏花草树木、撕毁图书资料严禁损坏门窗玻璃严禁私拉电线。

第十三条 自觉遵守以上日常行为规范。违者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十四条 本规范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