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



招生就业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招生、就业、创新创业、校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招生、就业、创新创业与校友工作的政策与制度,负责招生、就业、创新创业与校友工作相关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2、负责编制、报批招生计划,合理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招生章程。

3、负责协调、指导并组织招生宣传工作,做好生源基地建设与招生宣传队伍建设、招生宣传资料的编印、招生宣传视频的制作,举办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  

4、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及其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行为,协调和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负责招生数据的统计、整理、上报及归档工作。  

5、负责收集、统计毕业生信息,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毕业生就业情况。

6、负责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的发放、管理和审核,办理毕业生派遣、档案接转等手续。

7、收集用人单位各种信息,积极进行就业基地建设;举办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供需见面会以及线上视频双选会等活动。

8、负责学校就业指导课程教学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

9、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以及各类大赛的组织开展。

10、负责学校校友工作,发挥校友工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校友工作宣传力度,为广大校友提供服务,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

11、负责征询校友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校友的捐赠和校友基金工作;积极促进校友企业与母校进行产教研合作和就业实习基地签约等工作。

12、指导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成立和举办活动等相关工作。

13、负责招生就业创新创业与校友会信息网等宣传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14、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综合治理、思政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15、负责制作生源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16、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